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5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冯学军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首府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