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5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侯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定信心、团结奋斗,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