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文忠等3名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3年2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刘文忠、谭靖(女)、韦家斌同志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接受刘文忠、谭靖、韦家斌同志的请辞。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卢超
关于接受刘文忠等3名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3年2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刘文忠、谭靖(女)、韦家斌同志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接受刘文忠、谭靖、韦家斌同志的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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