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无偿献血关爱和救助办法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经群众申请,南宁中心血站、南宁市红十字会共同审核后,拟向以下对象发放南宁市无偿献血关爱和救助公益性基金救助款项,现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上述公示情况不实,可提供事实依据向南宁市红十字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1月22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4号南宁市红十字会609办公室、联系电话: 0771-2826862。
南宁市红十字会
2025年1月14日